河池市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45号),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强化沟通协作,增强工作合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促进审计结果运用,经河池市委审计委员会同意,河池市建立健全河池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巡视办,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资委等,以及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制度文件,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审计结果运用,指导下级联席会议的工作,指导和监督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市委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作者:黄振宇审核人:杨素审批人:韦景升)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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