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原院长因涉嫌受贿罪单
宜州身边发生的事情就在宜州城事,
近日,医院原院长谭仁林(副处级)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一案,经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谭仁林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谭仁林利用担任医院副院长、院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及药品销售、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经济往来中代表单位收受回扣,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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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仁林简历
谭仁林,男,壮族,年1月生,广西都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07—.12 医院外一科、外二科住院医师;
.12—.12 医院外一科主治医师(其间:.12—.12 医院外一科副主任);
.12—.09 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外一科主任;
.09—.07 医院副院长、外一科主任;
.07—.11 医院院长;
.11—.10 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10—.11 医院党委副书记;
.11—.01 医院工作人员。
来源:广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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