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GSP经营,药企被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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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广西河池市药监局发布《年7月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
本次公布的案件是“广西河池金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不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广西河池金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林家荣
主要违法事实:现查明,当事人储存药品的7号、8号仓库(药品集中仓)在年4月25日00:00:00时至16:15:00期间,湿度超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储存药品相对湿度标准35%—75%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业整顿;2.罚款人民币.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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