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一贫困户突然变成60万企业股东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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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河池市凤山县的杨女士遇上了一件怪事,一家五口明明是在册的贫困户家庭,可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她却意外得知自己竟然在南宁注资60万,与人合作成立了一个建材公司,对于这份“惊喜”,杨女士傻了眼。
原来啊,年10月份,杨女士的身份证曾被盗过,而这家建材公司的成立也是在她的身份证被盗之后成立的,因此杨女士怀疑自己的个人身份证信息被冒用了。突然间被成为一个企业的股东,作为贫困户的杨女士面临着无法享受扶贫政策的困境。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覃尚荣兰盛勇河池
“身份证被盗用开公司,怎么办?”
▲可点开大图详细了解
律师解答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李俊雄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假冒他人身份登记设立公司,属于侵权行为,应由实施假冒行为的人承担责任。被冒用身份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侵权人,若法院根据证据材料判定侵权事实存在,当事人可拿判决书向工商部门申请撤销公司,这或许是最快的处理方式。(摘自年6月22日南国早报)
小编有话说了:
首先你得先证明你的身份证曾经遗失过
证据材料里如果有一份刊登了您身份证遗失声明的报纸或电视媒体,那是您获胜的重要砝码!
相关规定: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公告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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