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司法局到凤山县开展行政执法ldq

为全面了解凤山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9月3日,河池市司法局副局长潘力扬、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覃宏克一行2人深入凤山县对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并随机抽查了凤山县林业局和文广体旅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凤山县司法局副局长罗起永陪同调研。

在凤山县林业局,督导组听取了林业局分管领导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的总体情况汇报,并围绕行政执法依据是否现行有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裁量是否适当,行政执法决定执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与要求,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归档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情况进行询问。经过现场交流,督导组详细了解了凤山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肯定了林业局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不足之处。

潘力扬指出,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完成执法公示。要强化落实行政执法全程记录的意识,在进行执法时要主动开启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并保存好音像材料。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已备案的相关行业法制审核清单范围内,%按程序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在文广体旅局,督导组通过现场查阅档案材料,对凤山县文广体旅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行抽查评查,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职责是否明确清晰,是否存在执法缺位或越位,有关执法工作制度是否完善,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超过法定时限,行政执法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行政执法文书及其附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送达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与要求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进行随机提问。督导组指出,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升,对不足要及时进行查漏补缺。

潘力扬要求,各执法单位要从三个方面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力度,一是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二是加大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力度,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三是进一步总结经验,明确改进措施,打造亮点特色,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促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凤山县司法局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开展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检查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全面完成区、市下达的“依法治县”司法行政部分的绩效考核指标工作。

供稿:周业芳

审核: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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