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这5起致人死亡肇事逃逸事故看看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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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讲,请在“河池民生” 正是应了那句话,肇事莫逃逸,逃逸必被捉,惩罚更严重。
事故案例一
7月5日00时24分,莫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国道线km+m金城江区六圩木材检查站路段碾压躺在机动车道上的韦某,造成韦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莫某驾车逃逸,但被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迅速查获。
事故案例二
7月7日21时10分,卢某驾驶轻便摩托车搭载其岳父母、侄女在凤山县凤天二级路18KM+M路段,与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华某驾车逃逸,后被凤山交警抓获。
事故案例三
7月8日20时26分,韦某在X线1km+m金城江区九圩镇德合屯路段被一辆二轮摩托车碰撞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逸,案件目前仍在侦破中。
事故案例四
7月9日20时28分,覃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金城江区解放东路13号水果批发市场门前路段碰撞行人何某,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覃钧驾车逃逸,后被警方抓获。
事故案例五
7月12日1时23分,朱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环江县环保局门前路段碰撞行人唐某,造成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朱某驾车逃逸,被警方于当日4时抓获归案。
这些肇事逃逸案件,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河池公安交警按照“攻积案、打现行、建机制、促防范”的工作思路,快速出警、快速勘查、快速走访、快速查缉,尽最大努力快速破案,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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