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政府搬来后,将收归调整多项宜州城
河池市政府搬过来,
宜州的城市管理肯定变化。
但是,
变多少呢?
近日,河池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河池市本级与金城江区宜州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对河池市政府搬迁宜州后的河池市本级与宜州区的城市管理体制作出了调整。
具体变化↓↓↓↓
城区规划管理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审查审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涉及到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权责。
收归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审查审批、实施及监督管理职责。
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规划编制、审查审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由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委托)
城区建设管理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归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管理职责(特指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定额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建筑节能及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等工作,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权责,下同)。
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建设管理职责。
房产(含住房保障)等不动产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归宜州区辖区内的房产市场(含住房保障)管理职责(特指房地产企业监管、房产产籍管理、房产交易市场和中介服务监管、商品房预售的监管、市级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房屋安全技术鉴定等工作,涉及到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权责,下同)。
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
负责宜州区辖区内的房产等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责。
国土资源河池市国土资源局:
主要负责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不动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收归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
宜州区人民政府:
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国土资源管理和监管工作。(由河池市人民政府依法委托)
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出让交易统一纳入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
河池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土地供应地价、方案审批、招拍挂条件以及土地出让、划拨的组织实施。
宜州区人民政府:
负责辖区内的土地出让前期工作、土地遗留问题处理、出让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土地交易,按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依规组织交易。
河池市人民政府:
另行制定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政策。
市政等公共事业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收归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路灯管理、燃气行业管理、供水排水、户外广告设置等职责。
宜州区人民政府:
宜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市政管理职责。
继续负责辖区内的环卫保洁、道路降尘、广场绿地卫生、上门收集垃圾、垃圾清运、垃圾处理费收缴、环卫基础设施管理、建筑垃圾处置等工作。
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收归宜州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监管、市场运营管理等职责。
城市管理执法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实施市区共管、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
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培训、行政复议以及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宜州区人民政府:
维持现有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不变,继续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宜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在取得执法主体资格前,以河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名义执法。
城区公安行政管理
原宜州市公安局,成建制整体收归河池市公安局,其机构名称更改为“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
城区工商行政管理
原宜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建制整体收归河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其机构名称更改为“河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宜州分局”。
其他调整
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事权调整后,相应由市编委对市本级与城区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作适当调整,市直和宜州区有关部门的“三定”规定由同级编委作相应调整。
看来以后有些事要找河池市办理啦~
内容来源: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州区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多多
值班编审:南山樵子
联系方式:QQ/
版权声明:受权转载请注明来自微观宜州北京看白癜风哪家医院疗效最好北京有专治白癜风的医院
转载请注明:http://www.hechizx.com/hcsxw/3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