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

公告

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河池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7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勤务岗位辅警75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

三、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一)勤务辅警岗位应聘条件:

1.此岗位仅限男性;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即年6月30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以上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法律规定不得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集中报名时间为年6月29日至7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集中报名时间结束后,凡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可随时前来报名,用人单位将根据岗位空缺、实际需求情况等,参照本次招聘程序及要求视情开展招聘工作。

(二)报名地点: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政工科(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号分局办公楼4楼),联系-;

(三)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到金城江分局政工科填写《报名表》,或自行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5-25)下载《河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

五、面试、体能、体检及政审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不同类岗位设计不同的测试内容,简要测试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交流和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测试内容满分为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设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长跑0米跑三项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可参考河池人才网《河池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的要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行、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适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聘用

(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考察合格情况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一)根据不同岗位实行按岗定酬制度,辅警月基本工资为-元,聘用单位每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二)聘用满一年后,每年增加工龄工资20元/月。

(三)在考评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奖励制度。

(四)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

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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