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终于可以家庭共享了
记者从河池市人社部门获悉,从年7月1日起,河池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已经实现家庭共享。
具体的使用范围为:社会保障卡内个人账户余额可支付本人(即授权人)和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即使用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等一般诊疗费、自费医疗费用)以及健康体检的费用,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盘活了闲置的个账资金。
参保人在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时,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授权人和使用人的身份证(未成年使用人无身份证的不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夫妻关系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河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申请审核表》,经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即时生效。对于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上未体现出与授权人为父母关系或为配偶父母关系的,授权人应承诺所提供使用人的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涉嫌社会保险基金欺诈骗取行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均有权依法严肃追究本人及相关使用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相关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河池市仅支持授权人或使用人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的《河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申请审核表》及授权人社会保障卡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发生的由使用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
来源:河池手机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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