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这6人涉聚众斗殴罪法院进校园公开
为了防治校园欺凌与暴力,强化警示教育作用,5月8日下午,凤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凤山县中学公开宣判一起涉聚众斗殴罪,现场多名师生旁听宣判并接受反校园欺凌与暴力教育。
凤山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在凤山县中学公开宣判一起聚众斗殴案件
凤山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李某、黄某、韦某等六名被告人两年零七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经审理查明,李某等六人无视国家法律聚众斗殴,致三人轻微伤、一人轻伤二级,其中黄某系首要分子,李某等五人系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黄某等六人行为均完全具备了聚众斗殴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和特征,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等六人犯聚众斗殴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凤山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凤山法院反校园欺凌与暴力法制宣传活动现场
宣判结束后,凤山法院“法官姐姐”黄春莉以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为主题进行一场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法官姐姐”黄春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近几年来发生的一些校园伤害案例进行了剖析,深入分析和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与暴力、校园欺凌与暴力产生的原因以及校园欺凌与暴力对家庭、学校、社会的影响,进而针对在校学生常见的几类不良行为,举例讲解学生在遭遇校园欺凌与暴力时如何进行自我防范的方法和策略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法官姐姐”黄春莉以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为主题进行法制教育宣讲
“法官姐姐”向同学们发放《反校园欺凌倡议书》。
在此次活动中,凤山法院“法官姐姐工作站”的法官姐姐们向学生们分发了反校园欺凌倡议书,倡议同学们要勇于拒绝校园欺凌与暴力行为,拒绝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积极与家长老师交流沟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同学之间发生的矛盾。呼吁同学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远离校园暴力,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共同构建阳光和谐校园。
通过此次活动,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与暴力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了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达到普法与警示双赢的最佳效果,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提供了有利保障,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来源:凤山县人民法院
更多河池信息点击,河池民生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河池人的北京治白癜风的价格寻常型白癜风怎么治疗转载请注明:http://www.hechizx.com/hcsgr/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