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图为交警在检查驾驶员证件。

为有效遏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深刻吸取南宁“4·1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从4月15日起,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力量,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整治客货车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4月26日,记者随市交警支队民警来到金城江区河池镇大杨交警执勤点,并记录了检查过程。

4月26日上午10时许,国道线河池镇大杨交警执勤点,一辆运载危险品大货车从金城江方向驶往南丹县,当车子距离执勤点约50米时,交警举起手势,示意大货车靠边停车。交警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主在车头部位私自加装灯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车车主进行了处罚。

河池交警中队一位执勤交警说,车头部位加装灯具,夜间行车,货车前大灯亮如白昼,与这样的大货车会车时眼前会一片漆黑,看不清楚前方道路,很容易造成事故。

11时许,一辆挂广东车牌的大货车被交警拦截下来后,交警检查该车发现,运载货物的货箱超长约80厘米,并未悬挂警示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一、二项规定,对该车车主作出罚款元的处罚。

当日,交警共检查大货车56辆,发现违法行为车辆12辆,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教育,并给他们发放了宣传册,希望驾驶员安全守法驾驶。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从4月15日开始,5月14日结束,为期1个月。重点整治高速公路G75河池段、国道线、线;货车流量大、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省道、县道;其他施工较多的辖区工程运输车流量大的道路。严厉查处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通行以及超速、超载、强超强会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4月15日至4月25日,全市共出动警力人次,出动警车辆次,设置临时执勤检查点个,启动10个执法服务站,检查客货车辆多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起,其中,查处客货车违法行为起。

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河池中队中队长李沙说,通过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促进违法问题的源头排查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下一步,该中队将对本辖区客货车车辆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以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河池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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