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又一青年拒服兵役被多部门联合惩戒电
日前,天峨出现一起
青年拒服兵役
被纳入国防义务严重失信名单
杨某本,为天峨县下老乡纳明村人,中专学历。年9月1日由天峨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到武警云南总队服役。该同志入伍后,极度不适应部队生活,对部队的纪律约束和正常教育、训练、管理存在强烈的抵触情绪,多次主动申请离开部队。经部队、县乡武装部干部及其亲属反复教育引导,仍拒绝继续留队服役。年12月4日,杨某本因拒服兵役,被部队作除名处理。
鉴于杨某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严重干扰了天峨县征兵秩序,为教育警示适龄应征青年,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七条和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的《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号)的规定,经天峨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如下处罚:
(一)责令下老乡人民政府对杨某本进行不少于1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相关法律的集中教育。在全县各村(屯)公示栏张贴联合惩戒通报,张贴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二)将杨某本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由法院、公安、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三)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全县所有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学校不得招聘和录用。外地招聘和录用时,我县实施政治考核的单位要在意见栏写明“拒服兵役”,并督促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执行。
(四)天峨县公安局在杨某本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栏注明为“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五)教育部门两年内不得为杨某本办理入学和升学手续。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得为杨某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七)依照天峨县年义务兵优待金元的两倍处以罚款共计元,由下老乡人民政府执行,罚款上交县财政。如当事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拒不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天峨县党委宣传部指导融媒体中心和电视台将杨某本的行为及惩处结果作为违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向社会进行通报,天峨县电视台每日滚动播放联合惩戒通报,连续播放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联合惩戒时间从年1月1日起执行。
当兵不是儿戏
拒服兵役后果很严重!
看看《兵役法》怎么说?
《兵役法》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66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7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8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69条
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天峨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河池网
一家十六年的网络传媒公司
商务合作
企业直播视频制作商业推广
电话
转载请注明:http://www.hechizx.com/hcszz/7086.html